冰心作文奖征稿启事
发布: 2008-11-24 23:23 | 作者: webmaster | 来源: 本站原创 | 查看: 2192次
冰心作文奖征稿启事
为进一步扩大“冰心奖”在海内外的影响,繁荣当代青少年文学写作,“冰心奖”特设“冰心作文奖”。
“冰心作文奖”的创办精神和宗旨:培养文坛新人,提倡源于生活的创作实践,鼓励文学创新。
“冰心作文奖”与“冰心儿童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冰心艺术奖”并列,每年举办一届。
一、 征稿对象
海内外中小学生的华文文稿均可参加评选,不受性别、地区和国籍的限制。
二、 征稿要求
1. 题材不限,体裁不限。
2. 题目自拟,字数不限。
3. 来稿必须是本人新创作未曾发表过的稿件,严禁抄袭和剽窃,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者获奖资格,并予以公布。
三、 参评方式
1. 个人参评:全球华人中小学生,可自由来稿。
2.团体参评:学校、文学社团或校外教育机构等单位组织,可集体来稿。
四、参评细则
1.“冰心作文奖”每年10月开始征稿,截稿日期为次年3月底(以当地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来稿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40号 浙江出版大厦
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冰心作文奖”评委会 收
邮编:310013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bingxinzuowen@163.com
3.参评稿件请注明作者姓名、出生年月、学校年级、指导老师(如无指导老师可不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团体参评者请注明组织单位名称。如有指导教师或推荐者,请附上相关评语。请务必在信封或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冰心作文奖”字样。
五、奖项设置
1.“冰心作文奖”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进行评比,每个组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
2.另在每个组别设组织奖,面向团体参评的单位,颁发给优秀指导老师或组织单位。
3.一、二、三等奖获奖作者及组织奖获得者,均获得由“冰心奖”评委会颁发的精美证书。
六、注意事项
1.参评作品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2.截稿日期之后收到的稿件,自动并入下一年度参评。
3.凡参评者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启事的各项约定。
4.本奖项不收取任何参评费。
七、出版与制作
获奖作品均由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结集出版,稿酬按国家有关稿酬标准,从优支付。当年获奖作品结集后,于当年出版。
八、作品版权
收入每年度冰心作文奖获奖作品集的所有获奖作品,其出版权为“冰心奖”评委会和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共同拥有。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权将获奖作品以各种形式制作成出版物向海内外推介。
九、其他
“冰心作文奖”评委会将积极创造条件,为获奖者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创作平台。
1.将为获奖者组织各种相关文学活动,如:名人座谈会、研讨会等。
2.将选择有创作潜质的获奖者纳入出版社新人培养计划(签约出版、重点推介)等。
“冰心奖”评委会
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2006年7月
